针对噪声扰民的处罚,具体措施如下:
警告
公安机关在确认噪音危害的前提下,将依法对当事人予以劝告。
如果当事人警告后仍不改正,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的规定,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人处以警告。
罚款
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或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更严厉的处罚,包括罚款金额在二百元以上至五百元以下,具体金额视情况而定。
其他措施
对于室内装修等特定情况,除了罚款外,还可能采取其他措施,如在限定作业时间内进行装修,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对于公共场所的娱乐、健身等活动,若违反相关规定产生过大音量,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的,也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建议:
居民在遇到噪声扰民时,可先拨打12369环境保护举报热线进行投诉,由相关部门进行劝阻和调解。
若警告后仍不改正,应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