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地税发票的方法如下:
开具发票
在政策允许期限内,纳税人仍可开具地税发票,对于某些纳税人,经核准可以适当延长使用地税的期限。
开具发票时,尽管涉及的是地税发票,但因为营改增政策,所涉税金已由原征缴营业税改为计征增值税,因此,开具地税发票时,应依照税收规定相应计缴增值税。
入账处理
一般纳税人开具了地税发票后,应按营业税收入入账方式入账,不常发生的业务可以在其他业务收入中设置明细科目核算。如果属于主营业务的,则应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分别明细核算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
营业税是价内税,不需要区分收入额和税额,直接按票面金额入账收入。同时,营业税需在月末汇总计提,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发票丢失处理
发票丢失后,有两个途径办理:一是找到付款方复印其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二是开票单位复印本公司开出发票的记账联并盖上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然后带上有关证明资料去开票公司所属税局,找专管员签字确认,同意将此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原件入账。
发票作废处理
国税、地税发票当月作废可以直接在电脑上点击作废,无须做账也不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国税发票次月作废需要填写申请表、原因说明书,并携带作废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到税务局办理。
电子发票缴销
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缴销,选择缴销对象和缴销类型后,点击确定按钮,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会显示回执单,表明申请已进入审核阶段。
发票作废
对于纸质发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的纸质发票作废功能进行作废操作,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作废”,成功后可以在“作废记录查询”中查看作废记录。
以上是处理地税发票的一些基本方法,具体操作时还需参照当地税务局的具体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