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在办理离婚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选择不同的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
当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军人一方已经取得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时,双方可以携带签订的离婚协议,前往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
若军人一方要求离婚且配偶为地方人员,首先需由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此时,非军人一方需要拿到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若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则需由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离婚条件的,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对于诉讼离婚,一方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法院在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安排开庭审理,并最终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诉讼请求作出判决。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需确保所有手续和文件齐全,并提前了解并遵守当地民政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诉讼离婚:由于涉及军人身份,流程可能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