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抵押贷款的手续如下:
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分别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
借款人持有效购(建)住房资料、首期付款凭证领取、填写申请表,由借款人(配偶)单位签章后连同所需提供贷款材料交由中心审核作面谈。
申请受理
借款申请人提供相关的资料,经担保公司的初审后符合担保借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凭担保公司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受理单》,按收费的清单支付费用,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
房产评估
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估。
报批贷款
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借款合同公证
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办理抵押登记
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在贷款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卡或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存款专户。
资金划拨
根据办理完善的借款(抵押)合同、房产抵押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等,将贷款资金划拨至在受托银行所设立的委托贷款专户,并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发放贷款
受托银行根据的划款通知、放款名单及借款合同等,在两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及填写贷款发放日期等。贷款发放后及时将有关合同、借据等材料返回。
建议:
借款人在办理公积金抵押贷款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信誉良好的担保公司和银行,以确保贷款流程的顺利进行。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银行和担保公司的沟通,及时跟进贷款的进度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