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 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此外,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有不同的规定,可能会有所延长。
具体来说,各省的产假时间基本在128天以上,且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还可以享受额外的奖励假。例如,广东省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因此,女职工至少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具体天数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企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