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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买房落户怎么办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7:58:46    

呼市买房落户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相关材料

书面申请

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房本为夫妻共有,需带结婚证)

户口本

身份证

如直系随迁人员,需带相应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

满1周岁人员带一张一寸白底彩照

如所购房屋为二手房,先核查原房主是否迁出,确认迁出后方可办理迁入手续

非直系亲属关系的多人共有房本者,不落户方需签写放弃落户承诺书

到派出所申请

购房者持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购房落户

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办理入户手续

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其他相关手续

商品房(含公寓)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未经过网签,符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由呼和浩特市社保局出具参保证明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及发票(收据),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供住房平面图办理落户登记

无正规购房手续的单位团购商品住宅楼,符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凭购房合同(协议)、单位证明、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办理落户

自建住房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符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凭土地使用证、村委会证明、缴费凭据,可以办理落户登记

村里自建的单元住宅楼,符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凭购房协议、购房收据、村委会证明、开发商出具的住户平面图和物业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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