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房管查册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件:
如身份证、护照等,以证明查询人的身份。
房产证:
如果查询人拥有房产证,则需要携带原件;如果房产证遗失,则需要提供房产证遗失声明及刊登在日报上的声明。
关系证明资料:
如果证载权属人不在或不能亲自到场,需要由其子女或合法继承人提供关系证明资料及相关证明资料。
授权委托书:
如果查询人委托他人进行查询,则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
例如,查询家庭共用的房产信息时,需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房产证。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确保查册过程顺畅。
如果房产证遗失,应先办理遗失声明并刊登在日报上,再前往房管部门查册。
如果是委托他人查询,务必携带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