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判三年国家赔偿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具体金额如下: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
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目前为315.94元。
误判三年,即365天(闰年为366天),因此人身自由赔偿总额为:315.94元/天 × 365天(或366天)= 115,444.1元(或115,444.1元)。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
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总额为20倍的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他费用
如造成身体伤害,还需支付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
建议
收集证据:赔偿请求人应当收集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等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
咨询专业律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赔偿标准和程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注意时效: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赔偿请求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大致计算出误判三年国家赔偿的金额,并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