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以下物品通常无法通过海关:
禁止进境物品
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音像制品等;
各种烈性毒药;
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成瘾性麻醉品和精神药物;
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食品、药品等。
禁止出境物品
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体物品;
濒危的和珍贵的动植物(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限制进境物品
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等可能涉及信息安全和通信安全的物品;
烟、酒等可能对人民健康造成影响的消费品;
濒危和珍贵的动植物及其标本、种子和繁殖材料等需要保护的资源性物品;
国家货币等可能引发经济问题的物品。
其他
新鲜水果、蔬菜、活动物(犬、猫除外)、动物产品、动植物病原体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等。
请在进出境时确保遵守当地海关法规,不要携带上述物品,以免造成不便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