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违法责任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惩罚性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分:针对国家公务员或其他行政主体,可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补救性行政责任
撤销违法:对于形式违法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销违法决定。
返还权益:行政违法主体可能需要返还因违法行为而非法占有的权益。
恢复名誉:对于因行政违法行为造成名誉受损的主体,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其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行政违法主体可能需要向受损害方赔礼道歉。
其他法律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若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依法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民事责任:行政违法主体可能需要承担因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这些责任形式可以根据具体的违法情形和法律规定进行适用,旨在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