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扰民的时间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夜间时间范围 :噪声扰民的时间为 夜间22点至次日早晨6点之间。
分贝标准
一类生活区域夜测分贝超过50分贝。
二类生活区域夜测分贝超过65分贝。
特殊情况
如果在晚上11点至次日早上7点之间,声音高于80分贝,则被视为扰民。
综上所述,噪声扰民的时间界限为每天晚上22点至次日早上6点,在这个时间段内,若噪声超过规定的分贝数,则构成扰民行为。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少在夜间制造噪声,以保障他人的正常生活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