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运输毒品的行为 构成运输毒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无论行为人是在受到胁迫还是主动运输毒品,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具体来说,运输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犯罪分子利用这些毒品来牟取非法利润。
对于被胁迫参加运输毒品的行为,虽然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可能受到限制,但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他们仍然构成运输毒品罪,但在判处刑罚时会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无论是主动运输毒品还是胁迫运输毒品,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具体刑罚将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建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远离任何形式的毒品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