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缴纳标准主要包括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两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这个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进行核定,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缴存基数有上下限限制,具体数额因地区而异。例如,某些地区的上限可能达到32310.25元,下限则根据城市或区域的不同有所区别,如七区可能为2200元,三市可能为2010元。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缴存基数同样为当月工资。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应不低于5%、不高于12%。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且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
缴存比例可以在规定范围内由单位自主确定,但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目前,全国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均为12%,其中,职工的缴费比例为8%,单位的缴费比例为4%。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地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职工详细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政策。
关注政策变化:公积金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职工应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确保自己的缴存情况符合最新规定。
以上信息提供了公积金缴纳的详细标准和建议,帮助职工更好地理解和规划自己的公积金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