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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的人数怎么核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7:36:09    

残保金的人数核定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核定

定义: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在陕西省,是以从公户发工资并报个税的人数作为在职职工的数据核定标准。

计算方式: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上年度12个月职工人数之和 ÷ 12。对于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核定

定义:指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且按月计算,可以不是整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也可以不是整数。

核定标准:在陕西省,是以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从公户给残疾人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工资,并为残疾人缴纳足额社会保险为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数据核定标准。具体人数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并传递给税务机关的人数为准。

建议

准确统计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应确保统计的在职职工人数包括所有在编人员和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并注意季节性用工的折算。

规范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确保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符合规定比例,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审核。

及时申报和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残保金,避免因未按时申报或缴纳而产生不必要的罚款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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