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体户交税的方法如下:
确定纳税方式
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查账征收要求个体经营户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等,如实申报营业额,并按照实际营业额申报缴税。核定征收则是税务部门根据个体户的实际情况核定其应纳税额。
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税率根据经营内容和销售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或5%。
增值税可以通过月度预缴、季度预缴或年度汇缴的方式进行申报和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需要按月、按季度或按年度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税,没有收入的也要进行零申报。
其他税费
除了个人所得税外,个体工商户还需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报税流程
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定期定额征收,并到银行签署《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办理储蓄扣税业务。税务机关会定期从纳税人存款账户中划转税款。
有税控开票系统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远程抄报税完成申报,没有税控系统的则需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到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
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应确保其账户内存款数额足以缴纳当期税款,避免因余额不足导致扣税失败。
个体工商户应按规定时间申报并缴纳税款,逾期申报或缴税可能会受到处罚。
建议个体工商户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合适的纳税方式,并确保按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税款的申报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