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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试用买卖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6:08:02    

试用买卖,又称为试验买卖,是指 约定买受人先行试用标的物,然后在一定期间内再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合同。这种买卖合同的特征在于,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有权选择购买或拒绝购买标的物,试用期限届满后,如果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未作表示,则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法律特征包括:

当事人约定: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出卖人确定。

买受人的选择权:

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试用买卖是一种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即只有在买受人经过试用并认可标的物后,合同才生效。

所有权保留:

在试用期内,标的物所有权仍归出卖人所有,直到买受人决定购买并支付价款,所有权才转移给买受人。

试用买卖常用于新产品的销售,以便买受人能够在购买前充分了解产品的性能和适用性。这种买卖方式有助于降低买受人的购买风险,同时也为出卖人提供了一种潜在的销售策略。

建议在签订试用买卖合同时,明确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条件以及买受人未作表示时的处理方式,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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