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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的学籍档案怎么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2:29:01    

退学后的学籍档案处理方式如下:

学校审核

学生本人需携带户口、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年级部主任审查材料。

政教处主任审核所有材料。

校长审请材料批准。

财务处核算应退费用。

办理退学手续后,学校审核同意,完成退学流程。

学籍档案转递

由学校出具退学证明,并将学籍档案退回原籍所在地的教育局或人才交流中心。

学生本人或家长携带退学证明和身份证件,到原籍教育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对于已经就业的学生,可以选择将学籍档案转递至单位的人事部门。

若学生考取成人教育或其他形式的学校,学籍档案可直接转入新的学校。

档案保管

有些学校会将退学学生的档案保管在学校,以备日后需要使用。学生可以联系学校档案室,了解自己的档案保管情况和档案的获取方式。

有些学校会将档案交还给学生本人保管。学生需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档案,以免丢失或损坏。

注销手续

退学后,学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和所在系同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

学生应在批准退学之日起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并离校。逾期不办者,由学院直接注销其学籍。

转院处理

有些学校会将档案转交给其他学校处理,例如学生转学到其他学校继续学业时,可以将档案转交给新学校。

个人保管与激活

如果档案在自己手中,应及时将档案放回户籍地的人才市场保管,或者工作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还可以将档案放在工作单位保管。

档案在自己手中保管就是死档,需要办理档案激活的相关手续才能正常使用。

建议:

学生在退学后应尽快联系原就读学校的学籍档案馆或学生处,了解存档位置和相关申请流程,确保档案能够顺利转递或保管。

如果档案由学生本人保管,务必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或损坏。

对于已经就业的学生,建议将档案转递至单位的人事部门,以便于今后的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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