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在完成对案件的侦查后,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这个过程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确保了案件能够得到法律规定的审查和处理。
具体步骤如下:
1.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确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且没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2. 公安机关撰写起诉意见书,并将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给同级人民检察院。
3. 人民检察院接收案件后,将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审查过程中,如果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调查;如果认为没有必要起诉,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这个过程保障了刑事诉讼的正当程序,确保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