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在三年没有复吸的情况下,可以恢复驾照。具体规定如下:
三年无复吸可恢复驾照: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若三年未复吸,则可以重新申请。
需开具相关证明:
戒毒满三年后,需到住地附近的派出所和医院开具证明,证明三年内没有再接触毒品,经审查属实的,才允许报考驾驶证。
重新考取驾照流程:
通过考试取得驾驶证。被吸毒注销驾驶证后想重考驾驶证的,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到科目四的考试,并且通过以后才能恢复驾驶证。
综上所述,吸毒者在彻底戒除毒瘾三年以上,并开具相关证明后,即可重新申请报考驾驶证。建议在此过程中与当地的禁毒部门和车管所保持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