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结婚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
2. 双方的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3. 婚姻状况证明(通常由单位或居委会出具,声明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 离婚证明(如适用,包括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
5. 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通常需要三张,可在登记现场拍摄);
6.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证明(如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等),需提供相应的认证或公证文件。
请确保所有文件均为原件,并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完成结婚登记后,即可确立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