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权,也称为优先清算权或清算优先权,是指 在公司清算时,部分股东有权优先于其他股东获得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这种权利通常在股东协议或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并在公司发生清算事件时生效。清算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定清算、控制权变更等视同清算的情形。
优先清算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确保他们在公司被并购或出售等情况下能够获得应有的财务回报。根据不同的协议条款,优先清算权可以有不同的实现方式,例如:
无参与权的优先股:
持有这种优先股的股东在清算时有权优先获得固定的金额,而不参与剩余资产的分配。
有充分参与权的优先股:
这类股东除了获得固定金额外,还可以参与剩余资产的分配,但通常有上限。
附上限的优先股参与权:
股东在获得固定金额后,可以参与剩余资产的分配,但分配上限是预先设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优先清算权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可能因不同的投资者协议和公司章程而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详细审查相关文件以了解具体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