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某些制度或做法的原因可能包括:
社会公正与人权
废除死刑可能因为无法纠正错误、不符合人权标准、可能滋生仇恨和暴力、代价昂贵、缺乏威慑作用。
法律与人治
劳动教养制度违反宪法的法治原则和人权保障原则,因此被废止。
文化与教育
废除文言文是因为它没有标点,容易产生误解,白话文更易于理解和传播,有助于文化现代化。
经济与社会发展
西康省被废除是因为人口少、经济落后,辖区面积大但人口少,且缺乏大城市。
安全与效率
废除免检产品是因为产品质量是动态的,免检制度可能为企业造假提供便利,且不合法。
社会记忆与公平
取消绿皮火车可能意味着抹去人们的温情记忆,但它为偏远地区和低收入群体提供了经济实惠的出行方式。
政策与执行
特殊时期结束后,应取消一些临时规定,恢复个人权利,因为执行这些规定的人往往不知道其目的,只是机械执行。
这些原因反映了社会、文化、经济、法律等多个层面的考量,旨在追求更公正、更合理、更人道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