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德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网上申请
可以通过宁德建设网进行网上申请,并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现场申请
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需要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
提交材料
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选择申请地点
申请人可以根据文件精神在户籍所在社区申请或到两区住房保障中心申请。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先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或通过政府网站了解最新的申请指南和流程,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