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拐人口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拐卖妇女、儿童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加重情节)
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建议
对于拐卖人口罪,尤其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刑罚非常严厉,包括死刑和无期徒刑。建议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严格依法办案,以维护社会治安和公民权益。同时,公众也应提高对拐卖人口犯罪的认识和警惕,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共同打击此类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