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两个部门进行办理:
民政局:
适用于双方均自愿离婚且已签署离婚协议书的情况。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的常驻户籍地所在区域内的婚姻登记事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和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法院:
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可以向被告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的户口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吻合,则应向长期居住地的司法机构提出申请。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则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时,法院将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可以选择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去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意愿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