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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社保怎么报销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9:29:15    

中山市的社保报销政策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住院费用

一级医院:起付线60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二级医院:起付线80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市外上级医院:起付线120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门诊费用

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0%。

镇街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0%。

市直属(含直管)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急诊):报销60%。

市直属(含直管)定点医疗机构(选点后):报销50%。

大病保险报销

大病保险无需额外缴费,报销起点为0.3万元。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

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注意事项

报销流程通常包括提交材料、申请报销、审核结算和报销。

参保人在住院时应出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出院时进行联网结算。

对于市外转院的情况,报销比例与市内会有所不同。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政策实施期间。请注意,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直接咨询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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