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交通违章的扣分处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扣分情况和相应的处罚标准:
扣12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
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
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
扣6分
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
逆向行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扣3分
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超速行驶(警告或罚款50至500元,根据超速百分比不同)。
扣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未系安全带。
接听电话、发送短信、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扣1分
非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处理流程:
现场处理:
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违章处理大厅办理。
网上处理:
如果违章没有扣分或者扣6分以下,可以在网上办理违章接受处理。
银行缴纳罚款:
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处罚决定书一旦打印完毕,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注意事项:
驾驶证违章扣分必须本人到场才可以扣分,使用他人驾驶证扣分属于违法行为,被交警查到后会吊销驾驶证。
违章处理后,违法信息将在网上逐步清除,如果网上仍有违法信息未消掉,需要到交警队说明情况并进行处理。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详细咨询,请提供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