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强制险(交强险)赔偿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交强险的保险单。
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或驾驶执照等。
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若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则需要提供《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合同复印件或原件。
报案证明。
医疗证明,包括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清单等。
车辆证件,包括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驾驶证等。
发票和收据,如购买物品的发票和维修或购买的收据等。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旅行保险需要提供行程单、机票等。
建议您根据上述清单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以便在申请强制险赔偿时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