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提出申请,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代为申请。
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公安、检察院或法院。
审查与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提供担保
经办案机关批准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
有保证人的,需填写保证书,保证人需承诺在取保候审期间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
签发与执行
办案机关在批准取保候审后,会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公安机关会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并监督其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事项: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当住址、工作岗位或通讯录信息有所改变时,应在24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保证金在取保候审期间届满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会因案件性质、地区差异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