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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合同失效怎么说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2:40:48    

合同失效通常是指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继续执行。以下是合同失效的一些常见情形和表述方式:

合同无效:

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当然不发生效力。例如,合同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等。

合同作废:

指在特定情况下,合同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使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作废原因可能包括服务或商品不符合需求、合同内容违法等。

合同解除: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特定原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或法定程序解除合同,使合同终止。

合同被撤销:

指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原因,一方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合同条款无效:

指合同中特定条款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在表述合同失效时,应当明确指出失效的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表述方式。例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合同》因____原因,自本说明签署之日起作废。"

"由于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双方同意自即日起解除《____合同》,并声明该合同自始无效。"

"本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因此,除无效条款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请注意,合同失效后,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已履行部分、赔偿损失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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