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小餐馆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食品经营许可证:
由食品药品监督局发放,需要接受食品卫生培训并通过考试。
健康证:
由防疫站或医疗机构办理,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都需要办理。
环境评测及排污许可证:
向环保局申请,涉及油烟污染、废水污染、噪声污染、固废污染等方面的评估。
工商营业执照:
使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文件在工商所办理。
消防批示:
在装修期间向消防部门申请,需提交申请书、餐厅位置平面图等,由消防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税务登记:
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建议办理个体工商户,流程简单,速度快。在办理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以顺利开设小餐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