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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需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41:31    

去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执行申请书

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详细列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求执行的具体事项和金额等关键要素。

生效法律文书

提供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时,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执行,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若委托律师代理,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清单

申请人应提供被执行人的各类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相关信息,以便法院进行财产调查和执行工作。

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材料,例如享受契税优惠减免契税证明材料、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执行裁定书等。

准备齐全上述材料后,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局提交正式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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