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退休时,其档案审核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编制归属
在编教师:其档案由教育局管理,因此退休审核时以教育局档案为准。
签订劳动合同的教师:其档案可能存放于人社局或其他机构,但退休审核时仍需参考教育局关于教师资格的认定及工作年限等关键信息。
档案与身份证的对应关系
一致情况:退休年龄通常以档案中记载的年龄为准,身份证上的年龄仅作为辅助参考。
不一致情况:当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退休年龄以档案中记载的年龄为准。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档案为准。
建议
教师应提前确认个人档案存放地点,并了解相关审核流程,以确保退休手续顺利进行。
若发现退休金与实际不符或档案查询受阻,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