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如下: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薄: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离婚协议书:
必须携带,且内容应当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近期半身照:
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具体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
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提交上述证件和材料,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双方在冷静期过后,携带《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和离婚协议书,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审核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需携带结婚证、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和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作为证明,婚姻登记机关不再进行审查,即使只有一方到场也可凭法律文书办理离婚手续。
建议:
协议离婚时,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确保离婚协议书内容规范、明确,避免现场修改。
诉讼离婚时,确保法律文书齐全且生效,以便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