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的制作和发放工作是由 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的。具体流程包括:
申领人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 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身份证的签发。
因此,身份证的制作和发放工作是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而不是由省级公安厅(局)制证中心或制证点制作。
身份证的制作和发放工作是由 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的。具体流程包括:
申领人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 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身份证的签发。
因此,身份证的制作和发放工作是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而不是由省级公安厅(局)制证中心或制证点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