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休假,也称为带薪年休假,是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的长短来确定的。以下是工休假的计算方式和相关规定:
累计工作时间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折算方法 (针对新入职员工):
当年度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全年应享受天数。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离职员工
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内部规定的年休假天数高于上述标准的,则应当按照该高的标准执行。
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
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法律的变化而变化,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或公司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