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书,也称为答辩状,是指 抗辩人对原诉人在起诉书中所作陈述作出的书面回应。答辩书通常是抗辩人对原诉人在起诉书中的所作陈述的部分或全部有异议,从而提出的抗辩。答辩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此外,答辩书还可以应用于其他法律程序中,例如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是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被诉人针对申诉人《申诉书》中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及其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对、辩解和反驳的文书。在离婚诉讼案中,答辩书是被告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对原告提出的离婚请求进行回应的一份文书。
通过答辩书,可以充分阐述被申诉人或被告的观点和主张,从而为在仲裁或诉讼活动中获胜提供有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