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索赔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人工费:
包括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材料费:
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材料费中还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如果由于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
施工机械使用费:
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
分包费用:
分包商的索赔费,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分包商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商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现场管理费:
包括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如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
利息:
在索赔款额的计算中,经常包括利息,例如拖期付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等。
总部(企业)管理费:
涉及承包商因完成额外工程而产生的额外管理费用。
其他费用: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包括其他相关的费用,如因工程延期导致的利润损失、精神抚慰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索赔费用的计算和认定可能受到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发生情况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索赔的合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