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刑侦主要负责以下案件和职责:
重大恶性案件:
包括重特大恶性案件、涉黑恶犯罪团伙、有组织犯罪团伙及重大团伙系列性侵财案件的侦查工作。
现场勘查和预审:
负责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侦查和预审办案工作。
刑侦基础建设:
指导刑侦基础建设规划,进行刑事犯罪信息研判,打击突出犯罪组织。
刑事犯罪情报:
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情报,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组织协调:
组织、协调侦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承担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
专业侦查手段:
使用专业侦查手段侦办的刑事案件,如禁毒、反黑、反恐、经济犯罪侦查防范、涉外刑事案件等。
技术支持:
承担有关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和案件痕迹物证鉴定,为侦破疑难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资源。
基层实战单位:
刑侦大队向辖区内派驻责任区刑警队,责任区刑警队是公安机关最底层的实战单位,负责办理简单刑事案件。
协作与联络:
负责与外地的刑侦协作工作,以及与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络工作。
执行强制措施:
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如拘传、拘留、逮捕等。
保障人权: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证人、被害人安全。
案件移交与中止:
决定案件是否移交检察机关,中止侦查活动等。
综上所述,公安刑侦在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职责涵盖了从案件侦查到信息研判,再到执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