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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开特困证明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12:03    

开特困证明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提出申请

由困难家庭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写出家庭贫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提交申请

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调查审核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最终审核

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县级民政部门。

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贫困证明的书写要求:

个人信息

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

公章

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

书写材料

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所需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申请书:

详细描述家庭的经济状况,包括收入、支出、家庭成员的就业和健康状况等,并说明为什么需要经济援助。

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家庭成员身份和关系。

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包括父母的工资单、收入税单、社保缴纳证明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医疗费用支出凭证、债务凭证等,以进一步证明家庭的经济困难情况。

办理条件: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第一条。

按照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顺利开具特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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