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现金收条时,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直接由文种名构成,例如“收条”或“收据”。
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例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
正文要写明下列内容:
收到的钱物的数量。
物品的种类和规格等情况。
物品的原因(如果有的话)。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如果是某人经手,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
如果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示例
```
今收到XXX出借的人民币现金XX元。
大写(XXX)元整。
收款单位:XXXX
经手人:XXX
×年×月×日
```
注意事项
收款金额必须清点明确,数目要大写,避免使用模糊用语。
如果涉及转账和现金,应当分别注明。
收条应当尽量详细,注明收取的原因,以便日后查证。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现金收条的法律效力和清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