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应该去 公安机关的派出所户籍科进行办理。具体来说,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迁户口的流程一般如下:
1. 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 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 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
确认申领对象持有迁入地发给的《准予迁入证明》(收原件);
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建议在办理迁户口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