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规划通常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此外,国道发展规划由交通部编制,省道、县道发展规划由相应的公路主管部门编制,乡道发展规划则由县公路主管部门负责。
在机构改革后,规划部门的职能可能已经统一划转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具体到地方就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道路规划通常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此外,国道发展规划由交通部编制,省道、县道发展规划由相应的公路主管部门编制,乡道发展规划则由县公路主管部门负责。
在机构改革后,规划部门的职能可能已经统一划转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具体到地方就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