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陪产假为 25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这意味着在广西,女职工在生育后可以享有总共148天的产假(98天基本产假+50天奖励假),而男职工则享有25天的陪产假。
广西的陪产假为 25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这意味着在广西,女职工在生育后可以享有总共148天的产假(98天基本产假+50天奖励假),而男职工则享有25天的陪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