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罚金的方式如下:
自动缴纳
犯罪分子需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通过银行柜台或手机网银将罚金一次性或分期转到指定的法院账号,并备注案件号和缴款义务人的名字。
强制缴纳
若犯罪分子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未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将采取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强制措施强制其缴纳。
随时缴纳
对于无法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发现其有可执行的财产时,应随时追缴。
联系承办法官或法院窗口
罪犯及其亲属可以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咨询缴纳罚金的具体流程,或到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窗口,通过扫码、刷卡等方式缴纳。
缴纳渠道
罚金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宝、银行柜台转账、赣服通、江西财政的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缴纳。
缴纳期限
罚金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或分期缴纳。期满未缴纳的,将强制缴纳。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缴纳困难,可申请延期缴纳、减少或免除罚金。
缴款凭证
缴纳罚金后,需向收款法院索取发票或收据,并将相关凭证提交给监狱狱政部门,以证明已履行缴纳义务。
建议:
罪犯及其亲属应尽早缴纳罚金,以免因未按时缴纳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若缴纳过程中遇到困难,应及时与法院或监狱联系,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