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办理离婚手续,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
准备离婚相关证件和材料:
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等。
前往民政局办理: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填写相关表格:
在服务窗口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和《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离婚条件的将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会退回并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领取离婚证:
审核通过后,当事人需要到收费窗口缴费,然后到发证窗口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
提起诉讼:
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法院审理: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判决:
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再持有结婚证,而是持有法院出具的判决或调解书。
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并达成一致意见,诉讼离婚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办理离婚手续时,请确保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顺利完成离婚手续。如果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民政局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