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档案存放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如果有)。
劳动合同(如果在工作单位存放)。
档案寄存协议书。
单位介绍信或提(调)档函。
无犯罪记录证明(某些情况下)。
工作单位的同意证明及公章(特定情况,如三资企业职工)。
《劳动就业手册》和《养老保险手册》(特定情况,如三资企业职工)。
政审表原件及复印件(出国政审时)。
公派出国的邀请函(特定情况)。
调档函。
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如果户口属于集体托管)。
劳动合同、年度考核材料及其他需归档材料(档案托管期间)。
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办理)。
根据以上信息,办理档案存放需要准备的材料较为详细且多样,建议提前向目标档案存放机构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确保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从而顺利完成档案存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