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澳门护照的步骤如下:
领取申请表
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当地出入境管理机关领取《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
不满14周岁的居民需要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且需要单位出具意见。
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需要用蓝黑色或黑色水笔填写,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申请种类、申请事由等。
身份证需要填写18位号码,并将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背面。
照相与复印
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张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半身、光面头像照片,尺寸为48×33mm。
服务大厅里有照相服务点。
交费
申请人根据所选择的签注种类先到服务大厅或出入境管理机关下的建设银行交纳个人旅游证件工本费和签注费。
提交申请
证件申请人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领事馆或直接向特区入境事务处申办特区护照。
海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人可直接向澳门特区政府身份证明局申请,联系方式为(0853)28370777, (0853)28370888, (0853)28374300(传真)。
所需文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本及影印件。
背景为白色的1.5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两张。
如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需提交其副本。
如续期,需提交原有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及报失纸。
如申请人未满十八岁,需提交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并在申请表上签名。
收费
基本收费为澳门币300元,加快服务另收澳门币150元。
如不能递交原有的旅行证件或因证件损毁而要求更换旅行证件,第一次加收澳门币150元,第二次加收澳门币300元。
建议:
申请前,建议先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民事务局或官方网站咨询最新的申请信息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