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女朋友面前“有面”
男子竟在公安局“冒充警察”
被窗口民警一眼识破
3月25日3时
中山公安分局出入境大队
办事大厅内
民警杨慧玲正在接待
前来办事的群众

一名男子突然凑了过来
一边掏出“警察证”
一边小声对杨慧玲说
我是民警任某某,
我女朋友来办证,
能不能帮加个急...
加急证件有绿色通道
正常办理即可
这位男子却来“这么一出”
杨慧玲只匆匆一瞥便察觉
证件的颜色与制式都存在异常
她表面上不动声色
依旧继续为他办理业务
同时暗中安排同事
核实男子的信息
果然
这位“警官”不仅证件是假的
连名字都是假的
杨慧玲立即联系东港派出所
办案民警迅速行动
成功将该男子抓获
并在其家中查获了假警服等
伪造的警用品

民警查获的假冒警服
分局刑侦大队经侦查发现
这位“假警察”的真实姓名为任某准
是一名啤酒销售员
在网上购买了
警官证、警服等假冒警用品
一开始只是为了
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但逐渐便开始以“警察”的身份
招摇撞骗
连其女友都一直蒙在鼓里

民警查获的假冒警察证
办案民警经过进一步工作
发现了其实施多起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
目前
任某准因涉嫌招摇撞骗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大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