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饶俊华)3月18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乌鲁木齐市总工会共同签订《深入推进劳动争议“总对总”多元解纷工作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此举旨在用好劳动争议“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共同开展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升劳动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能力水平,把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落到实处。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传统的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已难以满足职工和企业的需求。”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曹勇介绍,为此,市总工会与市中院紧积极探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新模式。今后市总工会将从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联动,强化保障措施四个方面作出努力,保障《协议》内容落地见效,与法院一起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崔文举表示,市中院与市总工会签订《协议》,并分别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总工会联合挂牌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目的就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加强工作衔接配合,构建市中院与市总工会在劳动争议源头预防、调处化解过程中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的工作新局面。
接下来,全市法院将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的指导和培训,做好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出具调解书等工作,实现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质性化解,并与总工会一起继续探索多元解纷新模式新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产生,进一步助力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